人生思考:你让火车撞向一个孩子还是一群孩子
[故事]废弃铁轨和小孩
有一群小朋友在外面玩而那个地方有两条铁轨,一条还在使用,一条已经废弃。只有一个小朋友选择在废弃的铁轨上玩,其它的小朋友全都在那条仍在使用的铁轨上玩。
很不巧的,火车来了(而且理所当然往那条仍在使用,但是上面有很多小孩子的铁轨上行驶)。
此时,你站在铁轨的切换器旁,因此你有能力和权利让火车转往那条废弃的铁轨。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挽救那群小朋友;但是那名呆在废弃铁轨上的小孩将被牺牲。
你会怎么办?请思考,并给出你的选择及解释。
据说大多数人会选择救那群孩子,换句话说,牺牲那一名在废弃铁轨上玩耍的小孩。
但是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那名选择停用铁轨的小孩显然是做出了正确决定,他脱离了朋友而选择
了安全的地方。而他的朋友们则是无知或任性地选择了不该玩耍的地方。
那么,为什么做出正确抉择的人要为了大多数人的无知而牺牲呢?
我们常被教育要顾全大局,但公平吗?当大家都做得理所当然的时候,对错似乎已没有区别。假如你是主管,你就是故事中那位负责切换轨道的人。内心的正义与现实冲突时,你会如何抉择呢?
现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以不切换轨道,因为那群小朋友一定知道那是一条火车会常常驶过的轨道,所以,他们听到火车的声音时,应该知道跑开。
但是切换轨道,那个乖乖的小孩必定惨死,因为,他从来没想过火车还会开到已经废弃的轨道上。
再假设一下,一条废弃的轨道可能并不具备让火车安全停止或者驶过的条件。如果切换过去之后,被牺牲除了那个小孩之外,可能还有整车的乘客。这个代价就比那一群孩子大得多。
很值得推敲的小故事。
思考1:大局上面仍然有另一个大局
思考2:公平永远有不同角度的公平
思考3:这个测试只有站在切换器旁边的人可以决定结果
□CLOSER整理
论题:
两条铁轨,一条废弃不用,一条仍在使用,两条铁轨以“人”字型连在一起,结合部有个切换器;共有11个小孩,10个顽皮的小孩(统称为甲)在正常使用的铁轨上玩耍,1个乖巧的小孩(设为乙)在废弃的铁轨上玩耍;火车开过来了,行驶在正常使用的轨道上;通过操纵切换器,可以调整火车行驶轨道,但两拨小孩,只有一拨可以获救,一拨就会牺牲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能。
问题:
如果您是切换器操纵人,你会怎么做?支撑您选择的理由是什么?
读者精彩观点摘录:
假设行驶的火车是正在运行的project,拥有轨道切换权力的人是projectleader,面对这种节点,PL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保证project按照正常的计划运行,所以肯定不会选择废弃的轨道。而不管是甲还是乙,两拨小孩都是违反了游戏规则的人,任何一方受到惩罚都是合理的,不同的是乙有意识的选择了最有可能幸存的轨道,所以他能活下去。
??仇必勇??
面对此种危急关头,确实难以抉择,尤其是在总要有可爱的小孩牺牲的时刻。若我是切换器操纵人,我想我在操作之前,遵循牺牲最小化的原则下肯定要很快有如下两种考虑:若那条废旧铁轨还有一段距离或者能够使用,火车从上面行走后不会出轨翻车造成过大事故的话,我就会选择让乖巧小孩乙牺牲;若那条废旧铁轨及周围的环境不足以保持火车在出现危险前停止,那么我很有可能选择牺牲在正常使用的铁轨上的小孩甲,因为若火车发生的事故,会造成更多人的伤亡。
??袁胜??
正确的轨道,对于孩子的安全问题,应该由火车操作人员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正确的措施。切换器操纵人的主要职责是对火车的安全负责,他的选择应该以保证火车能安全正常的运行为最高原则,因为废弃的轨道上可能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选择了废弃的轨道,潜在的损失可能更大。只有选择了正确的轨道,才有可能存在双赢的可能,否则,面临的就是灾难。
??刘丙全??
权利、利益,是有大小的,我们把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和利益统称为法益。
结合这个例子:在火车到来时,那群在正常使用的铁轨玩耍的小孩子的法益之和大于那个在废弃的铁轨上玩耍的小孩子一个人的法益。
对于不明事理、对危险缺乏判断和控制能力的孩子来讲,即使是在正常使用的铁轨上玩耍也“罪”不致死,当然,那在废弃的铁轨上玩耍的孩子更不致死。但是,对于理性的火车司机来讲,正确的判断是保护一个大的法益,牺牲一个小的法益。这种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叫紧急避险。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是提倡的。对于个体而言,显得不公平,但是对整个社会而言,又是公平的,虽然这个公平是残酷而又沉重的。为了表达对在紧急避险情况下牺牲的较小法益的补偿,法律又规定,引起危险的人、受益人、部分情况下的紧急避险实施人应当对遭受损失的法益主体进行补偿。
公平是个相对概念,永远都是。
一个网友的名字可以给各位点启发:天平亦误差。
??李君(律师)??
我认为火车应该行驶在正常使用的轨道上,原因在于:
1、废弃的铁轨上就不应该出现火车,否则出现事故责任将由切换器操纵人全权承担。
2、正常使用的轨道上出现事故,从公理上来讲事故责任不在切换器操纵人这一方。
小结:本人认为由于铁路方面安全防护措施、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是导致这一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家长没有尽到看护好子女的责任是造成这一惨剧发生的次要原因,如果可以选择,我还是希望火车能够停下来。
??白晓峰??
这是一个明显的管理决策问题,我会从三个依据上做出决定:
1、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任何行为的后果负责,即使是小孩:那些“顽皮”
的小孩他们必须为自己的“顽皮”负责任??他们走在正常使用的轨道上;而那个“乖巧”的小孩,也有权利自由走在废弃的轨道上不被火车伤害,因为废弃的轨道上不应该走火车。
2、公平、公正的决策要建立在理性逻辑的基础上,不能建立在感性的基
础上;
人们通常会感性地考虑到:10条人命>;1条人命,所以选择切换轨道,但是
我们要公平公正的做决策:一个人,只应该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吃苦果,不应该为别人承担苦果,除非他自己选择,否则别人就是在侵犯人权。所以,不能简单的根据情感依据做决策,必须经过理性逻辑分析,感性很容易导致错误。
3、考虑决策要从全局着眼:
如果仅考虑这10个小孩和1个小孩的问题,那么,牺牲1个小孩可能保全另外10个小孩,好像我们是对的,因为我们少死了9个人。但是由于那条废弃的铁轨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整列火车的人员死伤,这个数字又是远远大于10个的,我们怎么拿整列火车几千人的性命去赌10个小孩的生命呢?况且还会有一个无辜的小孩死去!
所以,我会选择维护那个走在废弃车轨上“乖巧”小孩的生存权,不让火车行驶在废弃的铁轨上拿全火车人的性命来赌博,让那10个“淘气”小孩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面对疾驰而来的火车。哦不,如果可以的话,至少我会让那司机刹车,而且是以确保不会翻车的方式刹车~
??淼??
如果我是司机,我选择火车驶入只有一个小孩的轨道。因为这个世界有很多时候都会出现意外,那么在意外面前我们就不该用常规的思维去对待,很显然,如果火车继续行驶,牺牲的将是一群小孩,这样的代价相比牺牲一个小孩自然要大得多,我们不能因为定势思维而付出那么巨大的代价,而且这样的代价是10个鲜花般的少年啊。这就好比一个企业,在其遇到危机的时候,有一条路可以让他获得新生,但因为这条路谁也没有走过,所以企业必须要冒险做出抉择,是继续过去的老路,让危机变得更加沉重,还是选择新生,这是需要一定魄力的。总的来说,我认为遇到意外必须要打破定势思维,寻求突破,才能获得新生。
??海晴公主??
如果我是操纵器切换人,我选择继续在常规的轨道上行驶。理由:既然另外一条是废弃不用的,那就说明这条轨道存在问题,要么是轨道年久失修,已经不能承载火车;要么就是路线不对。基于这样的判断,如果冒险将火车切入这条废弃的车道,不但伤害了那个遵守规则的孩子,更有可能导致整个列车上无辜的乘客丧命。而如果是行驶在正常的车道上,虽然那些违规的孩子会牺牲掉,但毕竟这是他们违规所受到的惩罚,虽然这个惩罚是以生命为代价,但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也是情有可原的。
??林夕??
如果我是切换器操纵人,我会选择切换到乙轨道,按道理10个小孩不应该在正在使用的轨道上玩,而乙小孩没有任何错误,但是他们都是小孩,不能因为这个而决定让谁牺牲掉,我选择切换到乙轨道,理由很简单,这十个小孩是平等的、一样的,他们之间应该是没有差别的。10:1的道理,我想谁都应该明白。美国有部大片《拯救大兵瑞恩》,为救瑞恩一个而牺牲了7个士兵,到底值不值得这样做,一直很有争议,但我觉得,作为士兵,他们是平等的,但是作为儿子,他们是不一样的,因为瑞恩的母亲已经为了战争牺牲了除瑞恩外所有的儿子。
??彭兴虎??
我会让火车正常行驶。选择换轨就是故意杀害那个小孩,事后那个孩子的父母会告我故意杀人罪,因为火车是按规则(既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正常的轨道上,我没有剥夺那个孩子生命的权利;相反,选择不作为只是没有救那10个孩子,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破坏规则去救他们的义务。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用破坏规则的方式去伤害遵守规则的人,保护违反规则的人,不管这种选择多么合乎情理,其危害更大,因为它损害的是规则本身,造成大家都不去遵守规则,这样会发生更多的事故。
??夏冰??
鹰饥肠空注:如果政府机构采用非程序正义的手段,做出了正确的决策,比如警察采用非法手段掌握了真实的犯罪证据,让罪犯绳之以法,如何?
类别:宝宝成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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